如果受托人的违约行为造成财务损害,受益人可以请求的不仅是资料或账目。加州法律可能允许法院责令受托人恢复损失、交出不当利润,或者返还被不当转移的财产或所得。

什么是对受托人的赔偿性追偿?

法院因受托人违反信托而对其个人作出的金钱追偿,通常称为 surcharge。《加州遗嘱检验法》第16440条规定的责任计算方式可能包括:

  • 因违约造成的信托财产损失或价值减少,并加计利息;
  • 受托人通过违约取得的利润,并加计利息;或者
  • 如果违约使信托失去本可取得的利润,则包括该项损失利润。

其目的并非当然惩罚受托人。请求的金额必须与法律允许的损失或利润计算方式相联系。

仍需证明义务、违约和因果关系

受益人通常必须明确受托人承担的义务、证明违反义务,并将该违约与请求的损失或利润联系起来。

投资结果不佳本身并不能证明管理不谨慎。行政错误也不一定造成此后发生的所有价值下降。交易还可能受到市场情况、税务后果、受益人指示、信托条款或其他独立原因影响。

如果请求涉及低价出售、资金混合、资产升值损失、过高费用或多次转移,可能需要估价、会计、投资、税务或资产追踪证据。

可以追缴受托人的不当利润

如果受托人通过违反信托取得个人利益,请求并不总是要求信托以相同形式证明损失。法院可能审查受托人报酬、关联方付款、使用信托财产、未披露佣金、商业机会或其他与受托人行为有关的利益。

信托记录及受托人的披露通常是判断该利益是否得到授权以及是否应当返还的核心证据。

追踪和追回财产

《遗嘱检验法》第16420条允许法院采取适当救济,包括设立衡平留置权或推定信托、追踪被不当处分的信托财产,以及追回财产或所得。

能否向收受财产的第三方追回,可能取决于收受方是否知情、是否支付合理价值、交易性质,以及《遗嘱检验法》第18100条或其他法律提供的保护。及时行动十分重要,因为财产可能被出售、设定负担、与其他资金混合或再次转移。

受托人的抗辩

根据事实,受托人可能主张:

  • 信托文件授权有关行为;
  • 受托人合理行使了裁量权;
  • 受益人已经同意、豁免、追认该交易,或者交易得到法院批准;
  • 所称违约没有造成请求的损失;
  • 损失计算具有推测性;
  • 第三方收受人受到法律保护;或者
  • 请求已经超过期限。

第16440条还允许法院在适当情况下,因受托人在当时已知情况下合理且善意行事并且衡平原则支持,而全部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三年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遗嘱检验法》第16460条,如果受益人收到充分披露有关请求的书面账目或报告,违反信托请求可能在收到后三年届满。如果没有任何书面账目或报告充分披露该请求,期间可能从受益人发现或合理应当发现有关事项时起算。

其他时效规定、既有裁决、同意或豁免也可能适用。应及时审查每份账目、信件、明细、产权文件、托管记录或其他重要披露的收到日期和内容。

实务要点

有说服力的赔偿性追偿请求不能只指出可疑行为。它还应追踪交易、确定受托人的法律义务、证明因果关系、选择法律支持的计算方式,并处理时效和第三方保护问题。

法律依据及公开资料

  • 《加州遗嘱检验法》第16400、16420、16440及16460条
  • 《加州遗嘱检验法》第18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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