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公司可以进行业务重组、转移资产,或者设立关联公司。但如果相关交易的目的,是将资产转移到债权人无法追索的范围之外,加州法律可能允许债权人对这些交易提出挑战。
这个问题目前尤其具有现实意义。2026 年 8 月 6 日,加州总检察长在针对杜邦(DuPont)相关公司的 PFAS 诉讼中提交了修正诉状,指控相关公司通过企业重组和资产转移,将部分责任转移,同时将有价值的资产从面临重大索赔的实体中剥离出去。目前这些内容仍属于诉讼中的指控,法院尚未作出最终认定。
什么情况下资产转移可能被挑战?
根据加州《统一可撤销交易法》(Uniform Voidable Transactions Act),如果债务人进行某项转移时,具有妨碍、拖延或欺诈债权人的实际意图,债权人可以对该项交易提出挑战。参见 California Civil Code § 3439.04。
法院可能会考虑多种通常被称为“欺诈迹象”(badges of fraud)的因素,例如:
- 资产是否被转移给内部人士或关联公司;
- 转让后,债务人是否仍然实际控制相关资产;
- 转让时是否已经存在或即将发生重大诉讼或索赔;
- 是否转移了债务人的绝大部分资产;
- 债务人是否获得了明显不足的对价;以及
- 转让是否导致债务人没有足够资产履行其债务。
任何单一因素通常都不会自动决定结果。法院会综合审查整个交易的实际情况。
企业重组本身并不当然违法
关联公司之间转移资产、设立子公司、出售业务部门或进行企业重组,都可能具有完全合法的商业目的。
真正的法律风险在于,企业是否利用重组来将有价值的资产与债务相分离,从而妨碍现有或可合理预见的债权人追偿。
例如,一家公司在面临重大诉讼时,将其盈利业务以明显不足的价格转移给关联公司,而将被告公司仅留下债务和少量资产,债权人就可能有理由进一步调查,并对该项交易提出挑战。
债权人可以寻求哪些救济?
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可能可以请求法院:
- 撤销有关资产转移;
- 禁止进一步转移资产;
- 对相关资产采取查封或保全措施;或者
- 向某些受让人追偿。
因此,对于涉及重大诉讼的企业而言,无论是债权人还是被告公司,都应当谨慎评估企业重组和资产转移。
一项表面上属于普通商业安排的交易,如果债权人主张其真正目的是将资产转移到追偿范围之外,就可能成为诉讼中的核心争议。
法律依据及公开资料
- California Civil Code § 3439.04(《统一可撤销交易法》)
- 加州司法部:针对杜邦相关公司的 PFAS 修正诉状(2026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