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适用于已经收到 CIPA demand letter 或正在应诉的企业。如需了解 SB 690 改变了什么、何时生效,请先参阅《加州 SB 690 与 CIPA 网站索赔》。

过去几年,越来越多加州企业收到 demand letter 或者诉讼,声称企业网站上使用的普通网络技术违反 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CIPA。

2026年9月30日,加州州长 Gavin Newsom 签署 Senate Bill 690。

这项新法律对其中一种常见的 CIPA 网站诉讼理论作出了重大修改。但是,它并没有终结 CIPA 网站诉讼。

这个区别非常重要。

企业收到 CIPA demand letter 以后,不能简单认为 SB 690 已经让对方的要求失去意义。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对方到底依据 CIPA 的哪一条规定提出索赔。

Pen Register 理论

近年来,一批 CIPA 网站诉讼依据的是 California Penal Code section 638.51,也就是加州有关 pen register 和 trap-and-trace device 的规定。

原告曾主张,某些网站技术会收集与互联网通信有关的信息,因此可能构成法律所禁止的 pen register 或 trap-and-trace device。这些案件涉及的技术包括 pixel、cookie、analytics tool 以及其他网站追踪技术。

SB 690 修改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被指控的行为发生在 internet website、online application 或 mobile application 上,谁可以依据这种理论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修改后的 Penal Code section 637.2,如果针对 private actor 的 section 638.51 claim 来自这类线上行为,相关诉讼只能由 California Attorney General 提起。

实际效果是,新法律生效以后,私人原告将不能再针对这类网站或者 application 行为自行提起 section 638.51 的民事索赔。

SB 690 并不代表网站追踪技术变成合法

企业不应该把新法律理解为加州已经全面认可网站追踪技术。

SB 690 没有废除 section 638.51,也没有规定 cookie、pixel、analytics tool 或者类似技术当然合法。

新法律修改的是其中一类 section 638.51 claim 的私人诉讼权。

企业不应该仅仅因为 SB 690 已经签署,就取消网站上的 consent mechanism、privacy disclosure 或者 data-governance procedure。其他隐私法律以及 CIPA 的其他条款仍然可能适用。

Section 631 的诉讼仍然存在

很多 CIPA 网站案件并不只是依据 section 638.51。

原告也经常依据 Penal Code section 631 提出索赔。Section 631 涉及 wiretapping 以及 interception of communications。

一种常见的诉讼理论是,网站使用的第三方技术在没有取得适当同意的情况下,接收或者截取了访客与网站之间通信的内容。

SB 690 并没有取消私人原告针对 section 631 claim 的诉讼权。

因此,两封看起来非常相似的 CIPA demand letter,现在可能代表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如果对方只依赖网站相关的 section 638.51 pen register 理论,SB 690 可能会对该索赔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对方同时提出 section 631 interception claim,那么这一部分不会因为 SB 690 成为法律而自动消失。

企业和律师需要查看实际的 allegations,而不能把所有 CIPA demand 都当成同一种案件处理。

已经在法院里的案件怎么办?

SB 690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 retroactivity provision,也就是追溯适用条款。

新限制可以追溯适用于某些已经 pending 的 section 638.51 claims,前提是相关 action 是在法律 operative date 之前两年内 commenced。

新法律于2027年1月1日开始生效。因此,按照法律文字,这项追溯规定可能影响在该日期之前两年内开始、并且仍然 pending 的符合条件的案件。

对于目前已经在应诉网站 pen register claim 的企业来说,这可能马上产生实际意义。

存在 pending section 638.51 claim 的被告应该检查案件是什么时候 commenced,索赔是否来自 website、online application 或 mobile application 上的行为,以及新的限制是否适用于该项具体 claim。

对于追溯条款在特定案件中的具体适用方式,法院以后仍然可能需要作出解释。

因此,企业不能简单认为,只要 SB 690 已经签署,正在进行的案件就会自动消失。仍然需要分析 complaint、具体 causes of action 以及案件目前的程序状态。

如果目前只有 Demand Letter,还没有起诉呢?

Demand letter 和已经 filed 的 lawsuit 并不一样。

SB 690 的 retroactivity language 针对的是 pending claim in an action。单纯的诉前 demand letter 本身并不是已经 filed 的 action。

但是,新法律仍然可能改变对方所威胁提出的 claim 的实际价值。

如果 demand letter 只提出网站相关的 section 638.51 私人索赔,那么在新法律正式 operative 以后,对方继续以该理论提起私人诉讼的能力,与 SB 690 通过以前已经明显不同。

如果 demand letter 同时提出 section 631 或者其他仍然存在的法律理论,情况就不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企业收到 CIPA demand 后,不应该只看对方要求多少钱,也不应该只看对方提到了什么 tracking technology。真正重要的是对方依据哪一条法律提出索赔。

网站实际使用的技术仍然很重要

即使有了 SB 690,企业仍然需要知道自己的网站实际上在做什么。

一个网站可能同时使用多种第三方技术。一个工具可能用于 analytics,另一个用于 advertising。Chat service 可能处理访客输入的通信内容。Session-replay software 可能记录访客与网页互动的某些部分。

法律分析可能取决于很多具体事实,包括什么信息被传输、什么时候传输、哪一个第三方收到资料、第三方如何使用这些资料,以及网站提供了什么 disclosure 或 consent mechanism。

SB 690 缩小了私人诉讼的一条路径。它没有消除企业了解自己网站 data flow 的必要性。

已经收到 CIPA 索赔的企业应该重新评估案件

如果企业已经收到 demand 或者已经被起诉,SB 690 提供了一个很实际的理由重新检查案件,而不是继续完全按照收到 demand 当时的法律环境来评估。

首先应该检查对方到底提出了哪些 causes of action。

  • 有没有 section 638.51 claim?
  • 有没有同时提出 section 631 claim?
  • 诉讼是否已经 filed?Action 是什么时候 commenced?
  • 涉及什么技术?
  • 对方声称哪些信息被传输了?

这些问题现在可能同时影响 litigation strategy 和 settlement analysis。

一个过去主要依赖 pen register 理论的 demand,在 SB 690 以后可能具有不同的法律和解价值。但是,如果案件主要建立在另一种 interception theory 上,它的核心部分可能仍然存在。

加州网站隐私诉讼并没有结束

SB 690 是一个重要变化,尤其对于曾经面对网站或者 application 相关 private pen register 和 trap-and-trace claims 的企业。

但是,它并不代表 California website privacy litigation 已经结束。

CIPA 的其他规定仍然存在。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以及其他州和联邦隐私法律,也可能根据企业和相关技术的具体情况继续适用。

对于企业来说,最实际的问题其实比较简单。

如果收到 CIPA demand letter,或者已经在应诉 website-tracking lawsuit,首先确认对方提出的具体 statutory theory,然后再判断 SB 690 对案件究竟有什么影响。

一项新法律取消其中一个 cause of action,可能明显改变整个案件的价值和策略。但这并不代表整个案件一定消失。

主要法律依据

  • SB 690(Caballero),2025–2026 立法会期 — 2026年9月30日批准并编入 2026 年法令第 976 章;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 官方法案原文
  • 加州《刑法典》第 637.2 条(经 SB 690 修改) — 官方原文
  • 加州《刑法典》第 638.51 条 — 官方原文
  • 加州《刑法典》第 631 条 — 官方原文

相关业务领域:民事诉讼 · 商业与商事诉讼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针对任何企业的具体情况。阅读本文或联系本律师事务所本身并不会建立律师与客户关系。SB 690 是否影响某一具体索赔,取决于对方提出的 causes of action、涉及的技术、诉讼开始的时间以及案件的程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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